第九十七章 项梁-《秦农》


    第(3/3)页

    于是项梁扑通一声跪伏于地,顿首再三,面露乞求之色道:“小的深知秦律不可犯,但犬侄年方十五,未及十六,当可缓刑!”

    李珪侧首与与身旁的狱掾小声商量了片刻,然后才转过头来道:“依律是可缓刑一年,待其年满十六再行处置!”

    此言一出,张鹏就低声问旁边的司马欣:“还可以缓刑?”

    “的确如此!”司马欣点了点头,压低了声音道:“秦律年未及十六称‘小’,不纳税服役,不别居分室,亦不受刑罚。”

    “娘的!”张鹏撇了撇嘴,他哪里知道秦代就有了未成年人保护法。

    项梁闻言一喜,接着道:“望上吏开恩,允小的以金赎犬侄之刑!”

    李珪又与县丞交流了一番,点头道:“罚金二百,以儆效尤!”说罢就站起身来,一甩长袖率先离开了。

    项梁大喜:“多谢上吏开恩!”

    “这就完了?”张鹏问。

    “你还要如何?”司马欣头也不转的道。

    “太便宜他了吧?”

    “哼,李珪凡事都是与县丞、狱掾商议后再做决定,毫无违律之处,谁能说半个不字?”

    这时候,项梁已经将项羽松绑,搀扶了起来。项羽一言不发,随自己的叔父向外走去,行到门槛处,突然停下脚步,回首看向仍端坐在内的张鹏,开口道:“多谢上吏教诲,还不知上吏尊称如何,大恩大德,籍当厚报······”

    张鹏面不改色,道:“本吏沛县刘季!”


    第(3/3)页